站点首页
 当前位置: 主页 > 画家展厅 >> 文章内容

杨明

[日期:2013-12-30 13:05]   来源:中国美术市场报  作者:郭外   阅读:73472
杨明,青海省人,现为中国美协会员、国家一级美术师、青海书画院副院长,先后任西宁画院副院长、西宁美协主席、青海省美协副主席。青海省省级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,“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”,“97·中国画坛百杰”。 作品分别入展第六届、第七届、第八届、第九届全国美展、“首届全国中国画展”、“5·23全国美展”、“第二届全国体育美展”、“第十三届全国版画展”、“第十四届全国版画展”等。 《高原节的祭礼》获“全国首届民族文化风情中国画大展”二等奖。 《河源之祭》获“国际水墨画大展”优秀奖。 《扎西德勒》获“首届全国中国画展”佳作奖。 《格桑梅朵》入展第八届全国美展优秀作品展,以及由中国美协主办的“当代中国画展览”、“中国现代优秀美术作品展”先后在德国、马来西亚等国家展出。 《吉祥之门》获“全国第十三届版画展”铜奖。 《秋山暮归》、《扎西德勒》、《格桑梅朵》获青海省第一届、第三届、第四届文艺创作奖。 作品曾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中国文化报》、《美术》、《中国画》、《国画家》等国家级报刊发表。先后在上海美术馆、广州博物馆、顺德博物馆、李可染艺术馆及马来西亚连城画廊举办个展。作品先后被多家艺术机构收藏。出版画集多部。 1997年在由中国文联、中国美协举办的“97·中国画坛百杰”评选活动中获“97中国画坛百杰”荣誉称号。 2001年参加第七届全国文代会。 2004年参加中国美协赴法国代表团,致贺“中国风情·当代中国画作品展”开幕,并赴意大利、摩纳哥等国参观访问。 2005年被国务院国家科技奖励大会授予“优秀人民艺术家”荣誉称号。 2006年参加“中国书画院赴台湾交流代表团”赴台参观、访问。 2008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聘为“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”。同年参加中国美协旅游联谊中心尼泊尔团,赴尼泊尔文化交流。 2009年参加中国美协旅游联谊中心埃及团,赴埃及参观、访问。
上一篇:孙晓云
下一篇:党禺